演员吴京起诉!
据人民法院公告网,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告送达吴京与深圳市前海欣雅恒商贸有限公司、广东省一号酒仓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珠海市乐食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人格权纠纷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该案件预计于5月20日开庭审理。内容显示,吴京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停止侵犯其肖像权、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等共计225万元。

吴京曾多次
因肖像权、姓名权纠纷上诉
据了解,在裁判文书网上,多家企业因侵害肖像权、姓名权与吴京产生过纠纷。其中,不乏商家突出剧照中的“吴京”,来营销获利的案例。
近年来,在吴京对战狼(北京)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战狼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星缘啤酒有限公司、南京奢健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四川浩川雅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起诉中,法院分别判决被告赔偿61.3万元、34.2万元、30.3万元、30.3万元和30.1万元。
网友评论:
@张传林:没得到他人授权就使用人家的肖像,这是违法行为。
@Mia.刘:曾经发现一个武术学校的招生广告上也有他……
@爱喝可乐的猫:明星是公众人物,又不是公共人物,说用就用也太那啥了……
@万紫千红:支持吴京起诉!
来源 | 人民法院公告网 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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